(略) (略) :
你公司报来的《 (略) (略) 黄泥岗镇荒废山洼环境修复暨智慧农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经组织专家技术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 (略) 黄泥岗镇张浦郢村,总投资3970万元,对张浦郢村现有162.3亩荒废山洼进行修复,利用生物质发电厂飞灰固化物作为填充物填埋坑洼恢复成可使用耕地,用来种植火龙果。恢复后的土地利用应符合其他部门的管理规定。
二、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及生态恢复措施进行建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控,严格落实《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规范各类施工和设施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做到工地围挡、易扬尘物料堆放覆盖、定期清洗运输车辆、施工区域洒水,土方车辆密闭运输等措施。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标准要求。
2、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车辆冲洗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清掏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3、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避免噪声扰民。进一步优化施工场地、施工道路布置,尽量选用低噪声工艺和设备,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标准要求。
4、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弃物。废机油、废农药瓶等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5、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施工方式和建设方案,减少对生态环境影响。施工期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充分利用原有道路,减少植被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
6、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且待重新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保护、生态治理与恢复措施应一并落实。实施好跟踪监测计划,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在建设期、运行期的各种环境问题。工程竣工后,按规定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你公司应主动公开项目环评文件和验收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请南谯区分局按照《 (略) 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跟踪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负责该项目日常环保“三同时”管理,并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加强项目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