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食用菌棒堆放发酵#吨建设项目 | 上杭县蛟 (略) 昆润燃气站西侧 | 福建 (略) | (略) (略) | 外购菇渣(含水率低于50%)经熟化发酵生产菌棒发酵有机肥,建设规模为食用菌棒堆放发酵#吨。项目不进行烘干和造粒。一般固体废物仅限《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2024年1月22日印发)中的SW80(010-099-S80)。 | (一)施工期间,做好防止水土流失、废水、扬尘、噪声污染等相关环境保护工作。 (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项目堆料过程产生少量渗滤液经预埋管道收集后,定期返回堆料。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场地绿化用水。 (略) 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三)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建设封闭厂房;发酵利用发酵池,原料添加生物除臭剂,并使用塑料膜将料堆封闭,以有效减少臭气产生。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隔声、减震等措施,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尽量减小噪声对外环境产生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五)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一般固废应分类收集、处置,加强资源化回收综合利用;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21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 (略) (略) 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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