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灵石县昌源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新型环保建筑材料项目
建设单位:灵石县昌 (略)
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 (略)
地理位置: (略) 灵石县
说明:
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为报告表,属承诺制管理项目。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的规定,现对灵石县昌源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新型环保建筑材料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结果进行公示。
灵石县昌源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新型环保建筑材料项目位于灵石县夏门镇梁家疙瘩村北侧约330m处。地理坐标为:东经111°43′7″,北纬36°49′46″。
项目组成为厂区、进厂道路、输水管线和输电线路。项目新建年产 50 万米的轻型环保树脂瓦生产线一条、年产 30 万平方米的岩棉复合板生产线一条、年产 30 万米的装配式C型钢生产线一条、年产 1.5 万吨的钢结构生产线一条、年产 30 万米的轻型环保采光瓦生产线一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办公室等,购置节能环保设施、消防设施及其他配套设备。工程于2023年7月动工,2023年9月完工投产,工期3个月。总投资为800万元,其中:土建工程200万元。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占地1.35hm2,其中永久占地1.15hm2,临时用地0.2hm2,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和其它草地。项目动用土石方总量1万m3,其中挖方0.5万m3,填方0.5万m3,无余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者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反馈意见。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回应,请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灵石县昌 (略)
联系人:古玉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