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 (略) (略) 住 所: (略) 市 (略) 区嘉罗公路 * F、6F 邮 编: *** 被投诉人1:上 (略) (略) 住 所: (略) 区宝杨路 * 弄3号楼4楼 邮 编: *** 本局于 * 日依法受理 (略) (略) (以下称投诉人) (略) 镇人民政府“庙 (略) 家具采购”(项目编号:SHXM- * - *** )提起的投诉。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 * :招标文件中的 * 个评审因素具有排他性。 * 个因素分别为:1、“评委根据投标单位获得生产许可( (略) 批复及项目验收证明)投标单位具备油漆、实木、板式、钢制、软体家具生产批复的得3分”;2、“投标货物中有属于环境标志产品品名清单范围的且能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提供1- * 份的产品得1分;提供 *** 份得2份,提供 *** 份产品的得3分”;3、“ 企业通过认证情况:投标文件提供的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GB/T * 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B/T * 1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 * 1认证)ISO * 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家具定制服务认证;顾客满意度认证证书;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认证;中国环保产品认证(CQC);人体工效学产品认证;售后服务管理体系认证,有 * 个加0.5分,最多加4分。” 投诉事项 * : (略) 质疑回复敷衍了事。 经查招标文件,该项目被投诉的评审因素1、2评分设置符合中华人民 (略) 令第 * 号《 (略) 投标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规定。 (略) 涉及的相关认 (略) (略) 政审批项目目录内,招标文件要求的认证证书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 (略) 提供货物的质量相关;关于该评分准则的评分量化设置明确,无明显失当,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关于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规定。 (略) 述,本局认为投诉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略)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 * 十 * 条第 * 项,本局决定驳回投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规定,投诉人 (略) 理决定不服,可 (略) 理决定书后 * 十日内向 (略) 市 (略) 区人民政府或 (略) (略) 政复议,也可以在 * 个月内直接向 (略) 市浦东 (略) (略) 政诉讼。 (略) 市 (略) * 年8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