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国有资产出租使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贵州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将招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名称
(略) 马马崖镇北盘江农产品冷链物流分拣中心
二、厂房情况简介
厂房名称 | 资产 | 招租单位 | 租赁期限(年) | 租金 |
(略) 马马崖镇北盘江农产品冷链物流分拣中心 | 建成冷库2100立方米,分拣中心640平方米, (略) 200平方米,硬化场地2465平方米,电、路已接通。 | 马马崖镇 (略) 居民委员会 | 面谈(合同期限从租赁物交付时开始计算) | 面谈 |
三、招租单位
(略) 马马崖镇 (略) 居民委员
四、资格要求
中 (略) 、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报名参加竞租。
五、经营范围及用途限制
承租人根据厂房实际情况,可以选择经营中药材加工收转以及蔬菜、水果等储存项目,但不得用于从事娱乐、赌博、易燃易爆物品、化学危险品和污染环境等物品储存及其他非法活动。
六、招租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4日至11月24日
(二)报名地点: (略) 马马崖镇 (略) 活动室
(三)报名方式: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报名的,需要带上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进行报名的,需要出具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资料需要加盖公章);个人报名的需要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他人进行报名的,需要出具授权委托书。
七、联系人
杨友彪,马马崖镇 (略) 党支部书记,联系电话:#。
张黔琛,马马崖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联系电话:#。
八、特别约定
(一) (略) 马马崖镇北盘江农产品冷链物流分拣中心以现状出租,招租单位不对其进行装修、整理等。
(二)承租方在租赁期内结合实际可以对其内部进行装修、整理等,费用自行承担,但必须经招租单位同意,并且不得破坏厂房的主体结构。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三)项目租赁期间经营产生的一切税费、水电费、卫生费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按时缴纳。
九、本公告所有解 (略) 马马崖镇 (略) 居民委员会,租赁具体事项,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略) 马马崖镇 (略) 居民委员会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