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办水保〔2018〕133号)相关规定,2024年7月21日, (略) (略) (略) (略) 组织召开了《固原市原州区永鑫养殖专业合作社善和包装厂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宁夏善和 (略)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宁夏善和 (略) 、水土保持施工单位及运管单位等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的验收组。
验收组及参会代表实地查看了项目现场,并观看了项目影像资料,查阅了有关技术资料,同时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水土保持设施实施情况的介绍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单位关于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的汇报等,经质询、研讨,验收组认为该项目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和条件,同意本项目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现将验收材料进行公开。
建设单位:固原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宁夏善和 (略)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宁夏回 (略) / (略) / (略)
备注:
- 附件1:验收报备申请表.pdf
- 附件2:验收鉴定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