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黔扶通〔2018〕26号)、《关于建立瓮安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管理制度》(瓮安“精准扶贫”办〔2018〕8号)、《关于印发< (略)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乡振发〔2022〕13号)等文件要求。现对瓮安县2023年财政衔接资金(结余资金)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立项批复及实施方案批复进行公示,此次公示项目1个,涉及资金650万元,公示时间:2023年8月20日—2022年8月30日。
监督举报单位及联系方式:
1.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2.瓮安县乡村振兴局0854-*
附件:1.关于《瓮安县2023年财政衔接资金(结余资金)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瓮乡振领复〔2023〕41 号关于瓮安县2023年财政衔接资金(结余资金)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pdf
2.关于《瓮安县2023年财政衔接资金(结余资金)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的立项批复
瓮乡振领立复〔2023〕6号关于瓮安县2023年财政衔接资金(结余资金)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立项的批复.pdf
中共瓮安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
2023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