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
1.项目条件
本项目丰宁满族自治县实验中学教学设备(音乐)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已具备比选条件,比选人为丰宁满族自治县实验中学。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比选。
2.项目概况与范围
2.1本项目地点:*方指定地点。
2.2服务内容:本校预采购大军鼓、军镲、小军鼓、长笛、短笛、黑管、中音萨克斯、小号、长号、圆号、次中音号、上低音号、大号、指挥旗、服装(上衣、裤子)、衬衣、军靴、帽子、帽徽、肩章一对、领带、领花、手套、绶带、腰带等音乐教学设备。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申请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的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3.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比选的获取
4.1请你单位于2024年08月12日至2024年08月15日每天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本投标邀请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所有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丰宁满族自治县 (略) ( (略) 丰宁满族自治县万丰小区1-1-402室)领取比选文件。
4.2比选文 (略) https://发布公告,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比选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20日09时00分,地点为 (略) 丰宁满族自治县万丰小区1-1-402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丰宁满族自治县实验中学
联系人:孙华 0314-*
比选代理机构:丰宁满族自治县 (略)
地 址: (略) 丰宁满族自治县万丰小区1-1-402室
联系人: 吴迪
电 话:*
2024年0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