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民政局:
你局《关于申请对李俊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立项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永宁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年第73期)文件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项目代码为:2305-*-11-01-*。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健全李俊镇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生活照料、休息娱乐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同意实施李俊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三、建设地址
项目位于永宁县李俊镇,东至李俊路,北至育才路,南侧为李俊镇人民政府。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规划用地面积4263.14m2,建筑面积1467.04m2,主要新建1栋养老服务中心,配套给排水、供电、供暖等附属工程。
(一)主体建筑
新建1栋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467.04m2。地上2层,框架结构,层高3.9m,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耐火等级为Ⅱ级,屋面防水等级为Ⅱ级。设置理疗区、休息区、多功能活动区及卫生间等,主要采用真石漆外墙面,涂料、面砖和砂浆内墙面,涂料及矿棉板吊顶,地砖、磨光石板材楼地面等。
(二)室外附属工程及其他
混凝土硬化682m2,做法为200厚C25混凝土面层+10厚粗砂垫层+200厚级配砂砾+场地碾压密实;安装混凝土道牙240.22m;篮球场更换硅PU面层606.1m2;破除恢复原有园路80m2;新增东侧围网100m2;安装客梯1部、太阳能路灯;设置停车位并划线等。
(三)给排水及消防工程
引入2路De160水源供生活水源及室外消火栓用;采用污、废水合流制,污水由室外排水管道收集,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新建1座20m3化粪池;地面雨水汇至雨水口, (略) 政雨水管网;配置手提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等。
(四)采暖通风工程
本项 (略) 政供热管网,采用下供下回双管同程式采暖系统,卫生间设置机械排风等。
(五)电气工程
本项目供电电源引自就近变压器,配电电压为 AC380V/220V,配电系统的接地形式采用TN-C-S系统,用电负荷为三级负荷,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采用非集中控制型系统等,设置防雷与接地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等。
五、工期安排
工程建设期为13个月。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716.21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625.79万元,设备购置费15万元,其他费用54.56万元,预备费20.86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治区财政厅、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200万元,社会慈善捐赠160万元,剩余为县财政配套。资金筹措不到位不得开工建设,坚决不能因项目建设形成新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七、招投标
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标要严格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03号)规定执行。
八、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请严格按照批复的规模、内容、标准实施,不得随意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设计方案,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土地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同时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四制”组织管理,并加强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严格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并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建设手续,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开工后、竣工验收后,按照规定通过投资在线平台及时报备或依托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平台等系统共享项目建设动态进度信息。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综合概算表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