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流口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请求批准流口镇板桥文创活动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 (略) 流口镇板桥村。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文创活动中心建筑面积约500㎡,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及装饰工程、按照工程和室外工程等。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为*元,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元,项目单位自筹*元。
四、接文后,请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我委审批。
五、本批复有效期一年。
特此批复。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