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管理中心: 你单位报来的肇庆市鼎湖区莲花镇古遗村中坑渠农村污水治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相关资料。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已通过广东省投资 (略) 取得代码:2409-*-89-01-*。请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 二、投资规模: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510.*元,已经财政部门事前绩效评估。核准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勘察、设计、监理、设备采购等未到必须招标的标准,由你单位自主决定是否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在G321国道北侧的绿化带( (略) (略) (略) 段)敷设污水管道,长度约1000m。 建设标准和规模以相关职能部门实际审核意见为准。 四、项目须严格按照资金批复文件和有关会议纪要中批复明确的渠道解决资金问题,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项目须严格按照《转发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肇财采购〔2022〕8号)《关于转发的通知》(肇鼎财采购〔2020〕17号)和《关于我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及服务纳入政府采购的通知》(肇鼎财〔2019〕51号)等执行。 五、项目须做好建设和生产中的节能管理工作,优化项目节能设计,选用节能设备,落实节能措施。项目须落实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行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要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确保项目如期保质建成投入使用。 六、项目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完成项目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林业等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并与建设用地权属人协商一致后,才能动工建设。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并报批。 七、在工程组织实施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各项安全措施未达要求不得开展建设,切实预防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