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就全县中小学学生冬季校服采购进行公开询价,请有关供应商照以下要求进行报价。
一、企业资质要求(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二)供应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核定经营范围中具有相应资质,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必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略) 页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及法人,拒绝其响应人参与本项目询价活动)。拟采购校服2570套(中小学2082套、幼儿园488套)。(具体详见附件采购清单)(二)供应商报价,是指采购校服并通过验收交付前发生的一切费用。主要包括:1.采购校服费;2.运输费:将校服运输到采购单位所需的费用;3.税费等。(三)有意参加报价的供应商,须提交分项报价表(格式自拟),经企业法人亲笔签署并加盖公章,否则报价无效;报价文件内容必须齐全、密封完整并 (略) 加盖报价企业印章,否则不予受理;报价文件须在询价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30日下午18时前),提交至 (略) 办公室。
四、相关要求(二)验收:采购单位组织对校服进行验收,必须符合学生校服国家检验标准,合格后交付。(四)本单位将成立询价小组对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当且报价最低”等原则,按程序报批后确定合作单位(公司),并签订采购合同。 备注:校服要求颜色鲜亮,款式新颖符合中小学校服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