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矿业(集团) (略) 张集煤矿工业固废(垃圾)清理转运处置服务项目澄清答疑文件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2日
各投标人:
现对淮南矿业(集团) (略) 张集煤矿工业固废(垃圾)清理转运处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4AT*)招标文件内容进行澄清答疑,具体如下:
1、疑问:针对本项目“招标公告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9)投标人须提供环保部门出具的2020年1月1日以来以来未被环保部门处罚的证明(提供环保部门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我司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系得知,现在环保部门不在出具该证明,请问我司应该提供哪些证明材料来响应此条要求。
答:环保部门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包含并不限于环保部门提供的书面盖章证明材料或环保部门官方查询网站提供的查询截图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为官方证明材料。
本澄清/答疑未尽事宜,仍按照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注:此澄清/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顺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查收;需投标人书面回执且未及时主动回执的,视作其已收悉本澄清/答疑。
联系方式
单位:安徽安天利信 (略)
地址: (略) 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508室
项目联系人:李工、邓工
电话:0551-*
招标人:淮南矿业(集团) (略) 张集煤矿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 (略)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