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议出让东乌珠穆沁旗花脑特银多金属矿采矿权垂直投影深部探矿权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综〔2023〕10号)、《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关于制定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23〕166号)、《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并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3〕397号)、《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3〕584号)、《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财政厅关于执行国家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的通知》(内自然资发〔2023〕65号)有关规定, 现将拟协议出让的内蒙古自治区东乌珠穆沁旗花脑特银多金属矿采矿权垂直投影深部探矿权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锡林郭勒盟自然资源局
场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大街32号
二、受让人
名称:锡林郭勒盟山金 (略)
场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萨麦苏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E
三、拟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东乌珠穆沁旗花脑特银多金属矿采矿权垂直投影深部探矿权
勘查矿种:银、铜、铅、锌
采矿许可证号:C**
勘查程度:普查
项目地理位置: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
面积:1.1131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拐点 编号 | 国家2000坐标系直角坐标 | 国家2000坐标系经纬度坐标 | ||
X坐标 | Y坐标 | N坐标 | E坐标 | |
1 | *.68 | *.38 | 46.* | 117.* |
2 | *.90 | *.29 | 46.* | 117.* |
3 | *.68 | *.19 | 46.* | 117.* |
4 | *.34 | *.23 | 46.* | 117.* |
5 | *.64 | *.68 | 46.* | 117.* |
6 | *.68 | *.45 | 46.* | 117.* |
7 | *.68 | *.33 | 46.* | 117.* |
8 | *.02 | *.33 | 46.* | 117.* |
9 | *.74 | *.92 | 46.* | 117.* |
四、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及理由
协议出让申请理由:本次协议出让符合《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3〕584号)文件“严格控制协议出让范围,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平面垂直投影深部或上部、周边(属同一矿体且矿体向外延伸情形)、零星分散资源,以及属同一主体(同一矿业权人或持股100% (略) )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不宜单独设置矿业权的,可以协议方式出让矿业权”的规定。
探矿权出让收益按照《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综〔2023〕10号)“按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的,成交价按起始价确定,在出让时征收;在矿山开采时,按矿产品销售时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的有关要求执行。其中成交起始价按照《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关于制定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23〕166号)的要求,起始价=起始价标准(*元/平方千米)×成矿地质条件调整系数(核实报告显示为该区银多金属矿床成因类型应为热液成因银多金属矿床,工业类型应归属于脉状银多金属矿床,为中等型系数1.5)×勘查工作程度调整系数(普查系数为2)×矿业权面积(1.1131平方千米)=6.*元。在矿山开采时,按矿产品销售时的银矿矿业权出让收益率(2.3%)逐年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按矿产品销售时的铅锌矿矿业权出让收益率(2.3%)逐年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按矿产品销售时的铜矿矿业权出让收益率(1.2%)逐年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
五、公示时间
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6月19日止(20个工作日)
六、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对本探矿权协议出让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锡林郭勒盟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新区神华办公楼8楼地质勘查管理科。
联系电话:0479-*
本公示在自然资源部、锡林郭勒盟自然资 (略) 站同时发布。
锡林郭勒盟自然资源局
2024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