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南浦乡总体规划(2012-2030)》( (略) 部调整)方案公告
根据浦政文(2019) (略) 文《漳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开展南浦乡总体规划(2012-2030年)局部用地调整工作的批复》要求,漳浦县南浦乡人民政府委 (略) (略) 编制的《漳浦县南浦乡总体规划(2012-2030)( (略) 部调整)》方案,经审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住 (略) <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十五条之规定,现将该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进行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公告时间为30个工作日(有效反馈意见时间为公告期间)。公告期限内,欢迎公众通过书面、电子邮件、来信、来访等法 (略) 反映、发表意见或提出主张(为便于更好地沟通和完善规划,请在提出意见或建议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 (略) 将依法定程序进行办理。
反馈意见受理单位:漳浦 (略)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9日----2020年11月19日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漳浦县绥安镇
电子邮箱: @@@ 63.com
邮政编码: ***
具体调整如下:
一、调整范围
1、协调范围:现行总规中确定的集镇区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为 *** 公顷。
2、本次调整主要涉及范围:府前大街南侧以南、 (略) 两侧约 *** 公顷的用地。
调整范围示意图
二、调整的主要内容
1、 (略) 调整
综合统筹商业配套和公共服务配套的建设,推动南浦城镇空间扩展,对乡驻地用 (略) 部调整:
1)规划 (略) 东侧的供应设施用地( (略) )及其东侧、南侧各10米的防护绿地,保 (略) 东侧布置的15米高压走廊。
2)规划 (略) ,并将其东侧用地纳入合并规划为交通设施用地(S),打造南浦乡未来的交通枢纽,兼备服务本地居民和游客 (略) ;同时,将原规划中商住混合用地及其东侧用地调整为商服用地,以满足南浦乡未来发展的需求。
3)将原医疗卫生用地( (略) )调 (略) 用地(社会停车场)。
4)医疗卫生用地( (略) )和社会福利用地( (略) )结合设置, (略) 用地规模扩大为1.35 公顷。
5)将乡政府用地东侧的绿地根据现状情况调整为行政办公用地。
6) (略) 以南、 (略) 以东,除高压走廊之外的用地调整为农林用地。
2、道路系统优化
1)规 (略) 东移,使原来的两个“T” (略) 口形成十字交叉, (略) 红线宽度为15米, (略) 红线宽度并延 (略) ;
2) (略) 的南段( (略) —— (略) 之间);
3)将原 (略) 西侧的停车场用地调 (略) 用地,调整后停车场面积为0.45公顷。
3、公共服务设施调整
1)规划将原规划中商住混合用地及其东侧用地调整为商服用地,调整后地块面积为1.92公顷;
2)规划将医疗卫生用地( (略) )和社会福利用地( (略) )结合设置, (略) 用地面积为1.35公顷;
3)将乡政府用地东侧的绿地根据现状情况调整为行政办公用地;
4)其余公共服务设施保持不变。
4、调整前后规划用地平衡表对比
通过调整前后规划用地平衡表对比,规划区总用地面积由原来的 *** 公顷减少至 *** 公顷,建设用地由原来的 *** 公顷增加至 *** 公顷,其中公用设施用地面积未变动,其余用地面积结合本报告的调整示意方案进行适当变动(详见规划区调整前后用地平衡表)。
2017 (略) 调整用地平衡表
2019 (略) 调整用地平衡表
四、附图
(1) 调整前用地规划图
(2)调整后用地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