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和龙甄峰二期风电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3-*(行政审批办公室)
通讯地址: (略) 政务大厅二楼(工程建设项目服务窗口)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和龙甄峰二期风电场工程项目 | (略) 西南约30km处的老爷岭上(一期风电场西侧) | 延边 (略) | (略) (略) | 该项 (略) 西南约30km处的老爷岭上(一期风电场西侧),东经128°42′00.273″~128°47′22.029″和北纬42°28′02.961″~42°28′46.355″之间,位于吉 (略) 级自然保护区北侧约40m处。拟建项目四周均为林地(商品林),用新建道路连接东侧一期风电场的现有道路。本项目总装机容量为50MW,拟安装10台单机容量为50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配套10台单机容量为5500kVA箱式变压器,通过2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现有工程集电线路,再通过现有工程集电线路接入依托升压站区;集电线路全部采用地埋电缆的方式,总长约12.048km;同时新建场内道路8.84km;本次工程总占地面积为35.1689hm,其中永久占地面积为4.4529hm,临时占地面积为30.7160hm。工程总投资3273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9.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52%。本项目不涉及升压站,升压站单独审批。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规范施工行为,控制施工噪声;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严格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运营期噪声主要为主变压器产生的机械噪声和风机机组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取低噪设备、定期维护设备、基础减震和加强绿化等措施,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减振、隔音、降噪等措施后,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3248—2008)中的1类标准。 (三)严格做好固废污染防治工作。运营期固体废物为检修过程产生的含油抹布、废矿物油,变桨系统产生的废蓄电池,主变或箱变在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全部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全部暂存于现有升压站区的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部门定期进行运输和处置。 (四)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相关要求,及时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弃土场、施工场地生态恢复等措施。减轻水土流失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占用林地需取得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正式批复同意。 (五)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到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六)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环评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