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江州区 (略) :
你单位取水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 (略) 460号令《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提出取水许可批复意见如下:
一、 (略) 江州区濑湍水 (略) 江州区濑湍镇旧街。本项目为已建项目,本项目供水范围涉及濑湍镇及周边村屯,供水人口约5200人。项目符合区域水资源配置要求,有利于促进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项目取水是十分必要的。
二、根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A)》,同意本 (略) 江州区濑湍镇左江河段为取水水源,取水 (略) 江州区濑湍镇旧街左江河段右岸,地理位置为东经107°30′、北纬22°29′。
三、本项目取水规模为:日取水量为602m3,年取水量28万m3,同意年取水总量28万m3。取水量在江州区取水量控制目标范围内,取水合理。
四、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地方规划要求,满足区域水资源条件和配置等要求。
五、本项目生产水定额为1.05m3/m3,满足广西地方标准《工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DB45-T678-2017)原水制水用水定额≤1.08m3/m3的要求。建设项目应采用节水技术工艺和设备,禁止采用淘汰类用水技术和设备。严格落实节水设施“三同时”制度,即节水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
六、退水接入濑湍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其他未建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屯居民用水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各用水户自备的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业灌溉,为分散式退水。
七、请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并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 水利厅 关于调整我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桂价费〔2015〕66号)文件要求缴纳水资源费。
八、其他要求
(一)若本项目建设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和取水用途等发生变化,应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重新申请取水。
(二)每年的12月31日前应向我局报送本年度的取水情况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
(略) 江州区水利局
2023年9月1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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