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 (略) 2024年4月至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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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喀什地区 (略) 外勤部人员劳务派遣 | "一、公司要求: 1.医疗机构陪送人员定义:外勤部陪送人员是医疗辅助服务人员之一,主要从事辅助外勤部陪送病人送检验标本等工作,不属于医疗机构卫生专员业技术人员。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医院上班的陪送人员需经过培训并合格的人员参与, (略) 参与对员工的培训。 二、人员要求: 1.政治思想素质高,热爱党的卫生事业,认真贯彻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事业和敬业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3.身体健康(持有 (略) 正规体检报告),五官端正年龄18-35岁。 4.中专以上学历,卫生专业类优先考虑。 5.熟练掌握国家通用语言。 6.持有相关培训证书。" | * | 2024年04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