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 (略) 固 (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7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江北三新 (略) 民服务中心7号楼,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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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固 (略) 改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固 (略) |
建设地点: | (略) 惠阳区永湖镇鸿海化工基地F-22-1、F-22-3地块 |
环评机构: | 惠州 (略) |
项目概况: | 新增厂区占地面积8334.71平方米,主要从事不饱和聚酯树脂生产,年产4000吨聚酯多元醇(其中2000吨用于生产聚氨酯)、3000吨聚酯类聚氨酯、15000吨不饱和聚酯树脂,共计2万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车间含尘废气、储罐废气、废水处理设施废气、仓库废气、灌装废气采用“布袋除尘+碱液喷淋+RCO”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排放。 工艺有机废气采用TO焚烧炉处理,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尾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研发中心废气通过活性炭吸咐处理后,通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水环境影响分析 缩聚废水收集后进入焚烧炉处理; 项目真空泵废水、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过接触氧化预处理后,满足鸿海基地污水处理站接管标准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1 水污染排放限值要求较严者,与项目初期雨水、冷却塔废水一并排入鸿海化工基地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结果,对机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减震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危险废物外委有相应危废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 (略) 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5、环境风险分析 项目主要环境风险物质为苯*烯、对苯二酚、异辛酸钴促进剂、醋酸*烯、多亚*基多苯基多异氰酸酯(PAPI)、苯酚、导热油,以及危险废物中的高COD废液,主要危险单元为生产单元、储运单元、辅助及公用单元和环保单元,主要风险类型为泄漏、火灾爆炸和事故排放。项目按照《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涂料防腐设计规范》(SH/T3022-2015)的规定,做好地上设备、地下设备和管道防腐;厂区雨污分流设计、设置雨水截断阀、事故废水收集系统,准备足够的沙包;扩建项目新建一个液体储罐区,储罐区设置1m高的围堰,储罐区围堰有效容积分别为549m3;厂区设有一座消防水池,容积为470m3,设置应急事故池一座,容积约750m3,厂区事故应急池与基地公共应急池(11000m3)已实现联通;化学品仓库设导流槽,并接入应急池;仓库门口设漫坡,防止泄露物或废水溢流出仓库污染外环境,环境风险可控。 |
公众参与 |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