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在建超高层建筑项目建设过程监管,进一步做好在建项目的火灾防控工作,结合《 (略) 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要求,我局于2024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组织开展了2024年下半年在建超高层建筑项目消防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通过项目自查、镇街开展全覆盖检查、市住房 (略) 开展督导检查等形式, (略) 建筑高度100米以上公共建筑、建筑高度80米以上住宅建筑的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了项目消防设计审查,施工单位履行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责任,工程监理单位履行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责任,消防安全等情况。共检查在建超高层建筑项目47个,发现隐 (略) 、发出整改通知单27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检查发现部分在建项目存在消防安全培训制度不够健全或未落实到位、现场作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不强,灭火疏散演练、用火、用电等管理制度不够健全,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不通畅,临时消火栓配件配备不全,灭火器配置不符合要求或不能正常使用,燃气使用不够规范,部分材料检测资料缺失等问题(详见附件)。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做好消防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总体部署,切实压实责任,认真组织排查,把握在建项目的消防安全风险点。
(二)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依法履职、规范从业行为。对存在隐患的,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略) 。
(三)各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有关规定,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建设过程中的消防安全风险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质量和消防安全;要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完好有效;要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和演练,提高项目工作人员的火灾预防和逃生能力。
特此通报。
附件:2024年下半年在建超高层建筑项目消防情况专项检查存在问题汇总表
(略) 住房和 (略)
2024年12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发权,#)
附件:2024年下半年在建超高层建筑项目消防情况专项检查存在问题汇总表.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