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 (略) 令第738号) (略) 财政厅《省财政 (略) 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的通知》(黔财资〔2021〕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国有行政资产实际使用情况和丹寨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关于丹寨监狱、 (略) 资产移交工作的专题会议纪要》(丹府专议〔2022〕60号)、丹寨县人民政府《丹寨县人民政府 (略) 丹寨监狱( (略) )国有资产整体移交划转移交丹寨县人民政府管理的请示》(丹府呈〔2023〕51号), (略) 监狱管理局2020年第2次党委(扩大)会议纪要精神:将丹寨监狱并入黔东南监狱,在黔东南监狱党委的领导下,认真组织开展丹寨监狱及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和撤销丹寨监狱,注销丹寨金汞矿等工作。经2023年6月8日监狱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对符合国有资产处置条件且不能满足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作划转丹寨县政府管理处置,助力当地经济发展。按照相关部门要求,现予以公示。
1.资产基本信息:丹寨县60年代划拨给丹寨监狱为教育改造罪犯提供劳动改造场所,于后办理土地证国有行政资产土地441.22亩,资产原值为1.00元(有物有证无财务帐)。
2.资产现状:长期闲置。
3.处置依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 (略) 令第738号)、 (略) 财政厅《省财政 (略) 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的通知》(黔财资〔2021〕6号)、《贵州
省丹寨监狱( (略) )关于国有资产整体现状移交丹寨县人民政府管理的请示》(丹狱呈〔2023〕3号)。
4.处置原因:系统内布局调整,不再为监狱监管改造服务。
5.处置方式:划转丹寨县人民政府管理。
6.拟处置价格:无偿划转。
7.公示期限: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15日。
8.反馈意见联系人:办公室杨亚平、纪委余世学。
9.联系方式:杨亚平:*;余世学:*。
10.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无。
凡对上述资产划转处置事项有异议者,请在公示之日起至2023年6月15日之前以书面 (略) 丹寨监狱提出意见反馈。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