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工作的有关意见》(市规划国土发〔2017〕 (略) )、原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关于大兴区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的通知》(市规划国土发〔2017〕 (略) )、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兴区集体租赁性住房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采取协议出让或作价入股方式供地的请示》的批示、《大兴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试点领导小组项目入市审核委员会会议纪要》(2022年第1期)以及《关于大兴区黄村镇狼垡地区集体 (略) 地DX00-1002-L05地块项目入市的请示》的批示等文件规定,对大兴区黄村镇狼垡地区集体 (略) 地DX00-1002-L05地块项目建设租赁住房协议出让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仅 (略) 提出申请,且该公司通过北京 (略) 资格审查。2022年4月29日, (略) 与北京 (略) 签订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现将意向书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意向书内容
项目名称:大兴区黄村镇狼垡地区集体 (略) 地DX00-1002-L05地块集体租赁住房项目
拟用地者: (略)
宗地位置:大兴区黄村镇
宗地面积: *** .827平方米
建设用地面积:绿隔产业用地 *** .827平方米
规划控制建筑规模:绿隔产业用地 *** .0194平方米
规划用地性质:F81绿隔产业用地(建设集体租赁住房)
容积率:绿隔产业用地2.2
拟出让年限:70年
出让价款: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 万 *** 仟 *** 佰元整(¥ *** .00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 亿 *** 仟零 *** *** *** 万 *** 仟 *** 佰 *** *** *** 元 *** 角。(¥ *** .90元)。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5个自然日,具体时限为2022年5月7日—2022年5月11日。
公示期间,各单位和个人如对该公示有异议,请与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 (略) 联系并提供书面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意向用地者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意向书》到发改、 (略) 门办理立项、规划等手续。
三、联系方式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 (略)
单位地址:大兴 (略) 1号
联系人:夏盛来
联系电话: ***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 (略)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