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海 (略) 受委托,对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宝山校区)新建工程空气治理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宝山校区)新建工程空气治理项目
2、项目编号:TS2023-023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宝山校区)新建工程空气治理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服务地址: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宝山校区)。
6、交付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2)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加盖公章、法人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以上报名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报名。
2、报名审核及磋商文件发售:
(1)报名审核及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 7 月22 日~2023年 7 月28 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投标报名单位携带需提交的资料,前来购买磋商文件(事前需联系),过时不候。
(2)地点: (略) 宝山区牡丹江路1248号1800室。
(3)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凡愿参加磋商的合格响应方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响应方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响应方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响应方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3年 8 月 3 日10时00分,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另行通知。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地点: (略) 宝山区牡丹江路1248号1800室。
2、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宝山政府门户网站”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宝山区教育基建设备资产管理中心
地址: (略) 宝山区七村88号
联系人:俞老师
电话:*
传真:/
代理单位:上海 (略)
地址: (略) 宝山区牡丹江路1248号1800室
联系人:徐乐
电话:*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