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相关要求, (略) (略) 高枧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4日-2023年8月4日。
项目名称: (略) (略) 高枧加油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高枧乡张林村
建设规模:主要由加油区、罩棚、加油岛、站房、高低液位报警仪、消防器材及沙箱、隔油池、旱厕等设施组成,项目占地面积为1620㎡,总投资150万元,主要从事成品油零售,年销售柴油720t、汽油300t。
目前项目的主体设备及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验收监测条件。
联系人:周昌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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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验收报告文本、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