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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LA0020/2024-*
发文机关: 乐安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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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4-02
乐安九祥护理中心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乐安九祥护理中心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乐安九祥护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日-2024年4月7日(3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4-* 通讯地址:乐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 *
项目名称 | 乐安九祥护理中心项目 |
建设地点 | 乐安县鳌 (略) 2 号 |
建设单位 | 乐 (略) |
环评机构 | (略) |
项目概况 | 乐安九祥护理中心项目投资*元租赁乐安 (略) 社会福利中心大楼用于建设护理中心,总用地面积为271.25m2,总建筑面积为1085m2。护理中心设置内科、中医科、临终关怀科、医学影像科(外包)及医学检验科(外包),服务对象涵盖全县范围内的老年体弱、失能、失智以及长期卧床患者等群体。项目西面 (略) ,交通便利。项目设有员工36人,年工作时间365天,每日运行24小时,单日门诊人次50人左右。项目建成后,可提供26张护理床位。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
大气环境 | 污水处理站恶臭 |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 | 投加除臭剂、周边绿化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 |
食堂油烟 | 油烟 | 依托乐安 (略) 老年养护楼油烟净化器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小型标准要求 | ||
煎药废气 | 臭气浓度 | 煎药室密闭,安装换气系统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 ||
地表水环境 | 护理中心废水(生活污水、医疗废水) | pH、CODcr、BOD5、SS、*、动植物油、粪大肠菌群数、总余氯 | 经自建污水处理站(A/O生化处理工艺+消毒工艺)预处理,再进入乐安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尾水最终排入鳌溪河 | 预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预处理标准和接管标准较严值;乐安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 |
食堂废水 | pH、CODcr、BOD5、SS、*、动植物油 | 依托乐安 (略) 老年养护楼隔油池及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乐安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最终排入鳌溪河 | |||
声环境 | 机械设备 | 厂界噪声 | 合理布局,基础减振降噪,隔音、吸声,加强管理定期检修维护、厂房隔声、厂界绿化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 | |
固体废物 | 生活 | 生活垃圾 | 经垃圾桶定点收集,暂存于生活垃圾中转站,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100%处置 | |
煎药室药渣 | 中药残渣 | 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至相关单位制作有机肥 | |||
门诊、住院 | 医疗废物 | 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 | 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 | ||
废药物、药品 | 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药物和药品 | ||||
检验 | 检验废液 | ||||
病房废气处理 | 废紫外灯管 | ||||
污水处理 | 污水处理污泥 | 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定期清掏、处置 | |||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 项目在建设阶段,应充分做好污水处理站、事故池、污水管道、医疗垃圾暂存间的防渗处理,杜绝污水渗漏,确保管道、污水收集处理系统衔接良好,严格用水管理,防止污水“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营运期落实好防渗、防污措施。 |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1)设专人管理危险化学品,并定期巡查; (2)次氯酸钠储存场所保持阴凉通风,确保通风系统正常运行,配套泄露收集托盘和备用物料转移空桶;酒精储存区禁止明火,设置标识标牌,设置通风口,建立专人生产责任制度。明确责任,针对酒精贮存、使用区域加强巡视; (3)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分开贮存,并设专用通道输送医疗垃圾;院内由专人负责医疗垃圾的管理工作。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均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医疗废物应当及时、有效地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4)配备相关的灭火装置、物资以及消防废水池。 | ||||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