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 (略) 出租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动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和吸取8月 (略) 大朗镇出租屋火灾事故教训,防止我镇出租屋发生类似安全事故,全面开展出租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动。为确保集中行动顺利推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根据2016年良口镇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平安良口创建工作要求,以提升安全指数、创建平安良口为目标,结合 (略) 整治工作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出租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动,切实消除出租屋内严重的安全隐患,防止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或案件发生,防止群体性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事件发生,营造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出租屋居住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出租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动,实现出租屋和来穗人员底数清、情况明,出租屋治安、消防、燃气和“黄赌毒”等各类隐患得到全面整治,出租屋内制假售假和无照经营现象明显减少,违法违规出租屋主(代理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和物业服务企业得到及 (略) 罚;出租屋日常巡查、隐患告知、联合整治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为来穗人员创造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出租屋居住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集中行动工作有效实施,实现预期目标,镇成立出租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领导小组),由副镇长邓书星任组长,镇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中心主任黎彩虹任副组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副主任陈伟强兼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工作,成员由派出所、工商所、消防中队、城管中队、良口各村(居)委、新温泉物管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各村(居)、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履行牵头、配合责任。
四、主要对象和整治重点任务
(一)主要对象。
本次出租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动的主要对象为实有建筑住宅类出租屋,住人工棚、特殊人群密集居住的出租 (略) 场、医院、学校周边的“群租房”。
(二)整治重点任务。
1.开展出租屋安全隐患排查告知。全面登记出租屋和来穗人员信息,排查出租屋内各类安全隐患和存在问题,分类造册并告知相关部门实施整治工作。其中,出租屋治安、消防安全隐患告知派出所;出租屋内燃气安全隐患和涉及出租屋的违法建设告知城管中队;出租屋结构安全隐患、拒不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出租屋 (略) 房屋租赁所;涉嫌在出租屋制假售假、无照经营、开设“黑诊所”等问题按职责分工告知相关部门。(镇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中心牵头,镇派出所、镇城管中队等部门配合)
2.开展出租屋治安隐患专项整治。落实出租屋治安责任告知书签订制度;查处出租屋内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清查“三非”外国人;依法取缔涉及犯罪活动的出租屋;严格管理以小时、天数为租期的出租屋(时租日租房)。(镇派出所牵头,镇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中心配合)
3.开展出租屋消防隐患专项整治。整治“二合一”、“三合一”、“三小”场所等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的出租屋;整治消防通道不畅通、不按要求配置灭火器的出租屋;整治房间内设置住人阁楼和三层以上床位的出租屋;清除出租屋内易燃易爆物品;清理出租屋内乱拉乱接的电线和电器设备。(镇派出所牵头,镇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中心配合)
4.开展出租屋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略) 出租屋燃气用户使用超期未检验、检验不合格、无技术档案、已报废的燃气瓶的违法违规行为; (略) 利用出租屋从事无证经营燃气等涉及燃气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镇城管中队牵头,镇派出所、镇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镇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中心配合)
5.开展出租屋结构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略) 擅自改变出租屋房屋结构影响房屋安全的行为;禁止出租被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出租屋; (略) 涉及出租屋的违法建设。(镇规划建设办、镇城管中队牵头,镇派出所、镇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中心配合)
6.开展违法违规出租屋主(代理人)和租住人员专项整治。加 (略) 罚拒不办理租赁备案、拒不配合登记、拒不提供身份证明、拒不整改安全隐患、拒不缴纳出租屋综合税的出租屋主或租住人员。(镇派出所、镇城管中队、 (略) 牵头,镇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中心等部门及各村居配合)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9月)。
各职能部门根据镇的统一部署,结合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具体任务,确保集中行动顺利开展。
(二)情况排查阶段(2016年9月)。
以块为主,各职能部门按照整治重点任务要求对出租 (略) 式安全隐患大排查,逐街、逐巷、逐栋、逐门、逐户上门检查治安、消防、燃气、结构、生产经营等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隐患问题。并根据排查的问题类型、危急程度等分类造册告知相关牵头部门,同时将隐患问题分类排查情况汇总表报送镇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中心。镇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中心要做好出租屋分类排查和隐患问题告知工作,同时,要全面登记出租屋和来穗人员信息,将情况摸清,特别要将漏登漏管的“人屋”信息及时录入系统。
(三)隐患整治阶段(2016年10至11月)。
根据排查情况,各单位有组织地开展行动,实行条块协作、联合执法、联合整治,确保集中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1.全面整治。对排查分类的出租屋隐患问题,按照职责分工,各职能部门迅速开展整治行动,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出租屋内安全隐患。
2.集中行动。针对整治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9月至11月,每个月开展一次集中整治行动。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12月)。对出租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动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巩固整治成效,固化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出租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镇的统一部署,将出租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动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动员部署,做好人财物保障,落实工作措施,确保集中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齐抓共管。要牢 (略) 意识,不推诿、不扯皮、不畏难,各司其职,紧密配合,认真落实好集中行动的各项任务。要逐步建立健全出租屋日常巡查、隐患告知、联合整治的长效机制。镇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中心要及时组织排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治。职能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告知事项,要及时组织核实取证,情况属实的要立即 (略) ,处理情况按时反馈。
(三)强化宣传发动。要精心组织,通过新闻媒体,利用微信、 (略) ,采取派发宣传单张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宣传。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用工单位、出租屋屋主(代理人)和承租人的教育和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督导检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对各牵头单位负责的具体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督导,对出租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动取得明显成绩和经验的单位,及时通报推广,对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
(五)强化信息报送。成员单位要指定主要负责人、联络员,要有专人负责整治情况收集、数据统计、报送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在9至11月,每月23日(节假日顺延)前报送当月部门整治行动工作情况;12月23日前将整治行动小结报送镇出租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中心)重大情况随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