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新疆晶合瑞新型建材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2月13日-2023年2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边境经济合作区北京北路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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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新疆晶合瑞新型建材项目 | 新疆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苏拉宫工业园 | 新疆晶合瑞 (略) | 新疆创禹 (略) | 本项目建设区域为23509.75㎡,共设置4个生产加工车间,分别为中空玻璃和夹层玻璃生产车间,面积为1980㎡?;钢化玻璃生产车间,面积为 2400㎡;1#树脂瓦生产车间,面积为1680㎡?;2#树脂瓦生产车间,面积为2280㎡,新建库房,面积为 2160㎡?,三层办公楼,面积为 528㎡?。配套基础设施涵盖道路工程;供水、排水、供电、供暖等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固废、噪声的处理。 | 一、施工期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前须制定控制工地扬尘方案,施工期间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执行建筑施工场地的相关规定,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2)做到文明施工,不在起风环境下作业,在建设区域做好围挡措施,并对施工人员做好防尘措施,如佩戴口罩等。 (3)施工场地内堆放筑路材料、土方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的,应当堆放在规定的区域内,全部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并进行洒水等措施,防治风蚀起尘。 (4)物料、渣土运输车辆,装载的物料、渣土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用苫布遮盖或者采用密闭车斗。 (5)为进一步降低施工扬尘,要定期对路面和施工场区洒水,保持下垫面和空气湿润,减少起尘量,洒水频率视天气情况调整,原则上晴天每天不少于 4 次。 (6)4 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并对施工场地做好遮掩工作。 (7)施工现场要设围挡,尤其是道路施工两侧要设防尘网或者采用彩钢板挡护,减少施工扬尘扩散范围。 (8)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 2.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中建筑材料堆放必有严格的防护措施,堆放在合理的位置,表面覆盖,四周设置截、排水沟,以便减少施工废水对周边地表水产生的不利影响。 (2)混凝土输送泵及运输车辆清洗处应当设置沉淀池,废水不得直接排放,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厂区洒水降尘。 (3)建造临时集水池、沉砂池,对施工期产生的废水进行收集,处理。生产废水排入集水池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3.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环境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机械设备噪声及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项目区附近无声环境敏感点,为进一步减轻施工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提出以下措施: (1)制定严格合理的施工计划,集中安排高噪声施工阶段,便于合理控制; (2)所有高产噪声设备的施工时间应安排在日间非休息时段。 (3)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施工设备选型上应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如振捣器采用变频振捣器等;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减少因松动部件的震动或消声器破坏而加大其工作时的声级;尽量少用哨子、喇叭等指挥作业,减少人为噪声。 (4)在施工场地四周采用围挡。 4.固体废物保护措施 (1)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减少建筑废弃物的产生量,设置施工渣土及各种建筑垃圾的临时堆放点,堆放时平整稳定边坡并夯实,表层遮盖,禁止暴露地表。施工期结束后应妥善处理,及时清运。 (2)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场,清运时应加篷布遮盖,防止沿街洒落。 二、运营期: 1.废气处理措施 中空、夹层玻璃生产线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收集的废气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后统一通过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为15m,处理后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其余未收集非*烷总烃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本项目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1#树脂瓦车间在原材料配比混合时会产生粉尘;在挤出机挤出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颗粒物通过集气罩收集,收集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DA002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为15m,处理后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标准。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要求;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由引风机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最后通过DA003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为15m,处理后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标准。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2#树脂瓦生产车间的工艺产排污环节及环保措施同1#车间相同,处理后的颗粒物与有机废气分别通过DA004、DA005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为15m。 2.水环境保护措施 钢化玻璃车间、中空和夹层玻璃车间、树脂瓦车间设置沉淀池产生的废水分别经过设备自带的滤网水槽沉淀后,循环使用。 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的下水管网,统一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本项目运营期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要求。 3.噪声防治措施 (1)在满足工艺的前提下,尽可能选用功率小,噪声低的设备; (2)提高噪声设备的安装精度,并且在设备基础采取减震措施;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3)厂房必须加强对工人的劳动保护工作,减少工人连续工作时间,给工人配备随身的防噪设备,如防护耳塞、防护耳罩等,并对工人进行环保方面的教育。 4.固体废弃物 (1)一般工业废物 ①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品经收集后外售进行综合利用。 ②沉淀池沉渣 树脂瓦:在切割修整过程中,水法切割后会产生部分残渣进入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玻璃制品:沉淀池过滤废水中,玻璃磨边和切割后的玻璃泥渣会留在水槽底部的滤网上,收集后外售玻璃厂作为原料。 ③边角料 树脂瓦:项目在质检陈列过程中会产生边角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玻璃制品:钢化玻璃生产期间切割工序会有边角料产生,收集后出售给废品回收站。 ④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 树脂瓦加工车间产生的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2)危险废物 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3)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袋装化分类处理,并及时清运送往垃圾转运站,再经垃圾转 (略) 垃圾处理厂。 | 0999-* |
撰稿人:王云?编辑:王云?审核:时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