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关于《佛冈县广佛(佛冈)产业园公共医疗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 清环佛冈审[ * ]2号 | *** | 佛冈 (略) | 广东清远佛冈县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略) 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 (略) 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 (略) 或者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 (略) 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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