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梓潼生态环境局
(略) (略) 水厂扩容 (略) 延伸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梓 (略) (略) (略) 水厂扩容 (略) 延伸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6日-2022年9月30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水厂扩容 (略) 延伸项目(一期)
二、建设地点:梓潼县文昌镇、许州镇
三、建设单位:梓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兴 (略)
五、项目概况:项目选 (略) 梓潼县,其中连枝水厂扩建部分位于梓潼县文 (略) 旁,许州水厂位于梓潼县许州镇。建设内容包括对连枝水厂(二期)扩容,新建许州水厂。各水厂具体建设内容包括:(1)连枝水厂(二期)扩容:在连枝水厂(一期)现有厂区内进行扩建,连枝水厂(一期)供水规模为2.*m3/d,扩建规模为3.*m3/d,扩建后连枝水厂总规模为*m3/d;采用“配水井+混凝沉淀/气浮+过滤”的净水处理工艺。(2)许州水厂:占地面积约16.17亩,新建许州水厂及配套设施,供水规模为1.*m3/d,项目建成后停用原许州水厂,仅保留原许州水厂办公及生活区。主体净水构筑物采用集成式一体化净水设备,集成净水设备采用传统的“絮凝沉淀+过滤”处理工艺。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切实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按《报告表》要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保护周边动植物;采取少占地、少破坏原则施工;对施工场地部分进行恢复以及补偿;采取分段围堰施工办法,减少对涉水施工流域周边水域搅动;施工期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弃土场等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通过湿式作业、洒水降尘、加强通风、密闭运输、个人防护、绿化等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大气污染物。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主要有车辆、机械清洗废水,需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回用;生活废水依托周边居民已有设施,不外排。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沉淀池排泥水、滤池反冲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 (略) (略) ,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2.5-3米高建筑围挡;合理安排工期,控制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强噪声机械持续作业,夜间禁止施工,如因工艺需要须连续施工,应取得主管部门同意及周边居民谅解;运输车辆限速,居民点等敏感建筑区域禁止鸣笛;运营期你单位应加强管理,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设备的维护等措施,能有效阻挡噪声,在通过距离衰减后,在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放标准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现场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施工过程开挖的土石方及施工废弃物要及时清运;堆料要进行覆盖,定期洒水降尘,减少扬尘污染。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包装材料外售废品回收站;沉淀池污泥经脱水后用作垃圾填埋场覆盖土;废树脂定期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化验室废液、废机油和含油棉纱等危废分类收集、暂存,统一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做好防雨、防渗、防流失等标准化建设;你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建立完善的危废管理台帐,在危险废物转运过程中,委托持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车辆进行运输,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等设施的管理。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有效可靠的重点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危废暂存间、加药加氯间等进行重点防渗,污泥脱水间、配水井、沉淀池、反冲洗泵房、清水池等实施一般防渗,其他区域实施简单防渗。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加强原辅材料输运、储存以及使用措施;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七、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0.0752t/a;氨氮0.0098t/a。
八、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在梓潼县 (略) (略) 上公示,未收到反对意见。
九、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二十二、城镇基础设施”中的“7、城镇安全饮水工程、供水水源及净水厂工程”;且梓潼县发展和改革局具文“ (略) (略) 水厂扩容 (略) 延伸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梓发改【2020】63号)。连枝水厂(二期)扩容在原一期用地范围内建设,不新增用地;梓潼县自然资源局具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2021-086号),许州水厂用地符合梓潼县土地利用规划。
十、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科创园 (略) 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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