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报送的由福建华 (略) 设计的“富顺县 (略) (略) 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北湖公园) 设计方案变更”收悉。经2024年8月8日富顺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建设审查专委会2024年度第2次会议审议,原则同意本次报送方案。按照会议纪要要求,设计需要修改完善的内容,已进行完善, (略) 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本方案调整的内容
(一)将原规划方案中图书馆、茶室、咖啡简餐综合调整为图书馆及配套设施,主要功能包括门厅、 (略) 、演讲厅、会议室以及相关配套空间,调整后建筑面积3025.41平方米,计容面积2744.65平方米;
(二)将原规划图书馆位置调整至湿地花园南侧;
(三)北侧入口建筑减少计容面积458.62平方米。
本次调整仅限上述变化,未涉及内容维持原批复成果不变。
二、建筑装配率、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应按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三、若涉及建设内容、 (略) 、建筑造型等方面的调整, (略) 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本方案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22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本批复生效,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