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5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立邦涂料(湖北)有限公司委托湖北慧智 (略) 开展立邦涂料(湖北)有限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现将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立邦涂料(湖北)有限公 (略) (略) 高新区永安东路,成立于2014年08月21日,注册资金4000万元。厂区占地面积200亩(*.47m2),现有生产规模为年产乳胶漆20万吨、工程砂壁4.15万吨、木器漆2.26万吨、地坪漆1.08万吨、建筑粉料15万吨、工程岩彩6000吨、美缝剂8964吨。
与原环评相比,项目的地址、主要生产产品无变更,不属于重大变动。
1、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http://**提取码:hpb4
2、公众参与调查表格:
http://**_*.html。
3、向建设单位索要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索要方式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区域内的公众(或团体)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以便完善工程环保治理措施。
建设单位名称:立邦涂料(湖北)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肖枚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湖北慧智 (略)
联系人:程工
联系方式:0715-*
邮箱:*@*q.com
1、公众可采取向前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按上述联系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公众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方便我单位回访。
3、我单位在接受调查表格后将严格管控公众个人信息,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再公开。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