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审批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新环监审[2024]008号
关于新 (略) 低热值燃料综合利用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根据《新 (略) 低热值燃料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及专家技术函审意见,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规定报批建设。
一、新 (略) (略) 新安县铁门镇杨树洼村,租赁1座密闭车间,拟建设低热值燃料综合利用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煤矸石-破碎-筛分-洗选-配煤(与破碎筛分后的煤矸石)-产品。主要生产设备:破碎机、跳汰机、脱水机、脱水筛、筛分机、配煤机、浓缩池等。项目占地面积13333.4m2,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万元。
二、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真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投产后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重点要求如下:
1、本项目投料、破碎、筛分、配煤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系统(投料口三面密闭,顶部设置集气罩和雾化喷淋装置;破碎、筛分、配煤设备上边设置集气罩和雾化喷淋装置)+覆膜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车间采用密闭并设置雾化喷淋装置,厂区裸露土地全部绿化或硬化,道路洒水抑尘、定期清扫。厂区货车出入口设置1 套自动车辆冲洗装置。颗粒物有组织、无组织应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排放要求。
2、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不外排;生产废水经浓缩池沉淀后回用于洗选工序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运输车辆冲洗水经循环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2座三级沉淀池收集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并在雨水汇入雨水排放管网处设置三通阀综合利用。
3、本项目噪声应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本项目一般固废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建设一般固废暂存区,分类存放,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及时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本项目若涉国土、规划、林业、水利、安全及文物保护的相关事项,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6、建设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本项目为重新报批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颗粒物2.0195t/a,污染物排放量从洛阳 (略) 颗粒物减排量中进行倍量替代。
四、本批复只对《报告表》评价内容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对该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五、铁门环境监察中队负责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环保“三同时”的落实。
(略) 生态环境局新安分局
二〇二四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