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芜湖 (略) 模塑一体化研发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项目名称: | 模塑一体化研发加工项目 | ||
建设单位: | 芜湖 (略) | ||
公示日期: | 2023.3.8-2023.3.15 | ||
项目概况: | 租赁约2950m2厂房,购置注塑机、数控铣床、平面磨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500套汽车塑胶模具、100万件汽车供油系统油泵产品塑胶零部件生产规模。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地表水环境:落实雨污分流制度,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 2、大气环境: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注塑废气采用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处理。 3、声环境: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安放位置和施工时间,并针对性采取隔声消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 4、固体废物:建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暂存库,一般固废经收集后,暂存于固废仓库,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储存于危废仓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环境风险: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受理部门: | (略) 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3-* |
通讯地址 | 鸠江区瑞祥路88号C1座6楼生态环境窗口 | 邮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