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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靖县发展和以革局文件
保发农经〔2024)3号
保靖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保靖县花垣河流域防洪护堤生态修复工
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保靖县库区移民事务中心:
你单位报来的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库区发展、促进水库移民持续增收、实现库区
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同意实施保靖县花垣河流
域防洪护提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代码为:
2404-*-04-01-*.
二、建设地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迁陵镇府库村、那
甫村、普溪村、踏梯村、那铁村,复兴镇复兴村、大妥村、马
洛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防洪河道生态护岸12km,生
态绿化8000m2,生态停车场2000m2,路灯220盏。
三、项目法人及建设工期:项目法人为保靖县库区移民事
务中心,负责该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项目拟开工时间2024
年4月,项目拟建成时间2026年4月。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896.*元。资
金来源: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突出问题处理专项资金
*元,保靖县财政配套1636.*元。
五、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
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
宜。
六、本项目建设工期2年,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
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期按质竣工投用,须在工
期届满后15天内向我局做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七、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
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
各类专项资金。
八、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
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
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涉密项目按保密
有关要求定期报送项目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
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
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请据此依法依规及时办理林业、土地、环保等手续,严格
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
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和
保靖县发展和改革局
2地
保靖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4年4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