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双胜镇集中供热热源厂易址新建项目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0月16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6-(略)
通讯地址: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天元大街63-9号
邮编:(略)
建设项目名称 | 双胜镇集中供热热源厂易址新建项目 | |||
项目建设单位 | (略) (略) | 建设环评单位 | 内蒙古 (略) | |
项目建设地点 | (略) 阿鲁科尔沁旗双胜镇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 | |
项目基本情况 | 1.本项目为乡镇集中供热热源厂迁址新建项目,迁址后原旧址锅炉停用。 2.新建一座495.68m2的锅炉房,锅炉房内设有7MW生物质锅炉1台,年运行时间4320h(180天,每天24小时)。锅炉房内设有15t/h软水制备装置一套,为生物质锅炉运行提供软化水。新建生物质燃料堆场一座,生物质燃料堆场设有 (略) 。 3.总量控制指标:SO2:0.686t/a。NOx:3.57t/a。 | |||
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 运营期主要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为: 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软水装置排污水、锅炉排污水回用作为抑尘用水。 废气:7MW燃生物质锅炉产生的烟气经布袋 (略) 理后,由1根4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厂区内燃料堆场生物质燃料堆放产尘经 (略) +洒 (略) 理后无组织排放;锅炉灰渣采用湿式排 (略) 置后无组织排放。 固废:1.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为一般固废,定期交由厂 (略) 置;2.废布袋:定期交由厂 (略) 置;3.除尘器除尘灰、锅炉炉渣:暂存至锅炉房内,定期外售用作农肥;4.生活垃圾:收集至厂内垃圾桶,定期交由环 (略) 置。 |
(略) 盘分享的文件:最终报批版—双胜镇集中供热热源厂易址新建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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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码:9n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