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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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石油分公司位于烟台芝罘区白石路110号办公楼房产及土地使用权 | 项目编号: | GG* |
转让底价(万元): | 披露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04-20 09:00:00.0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3-05-05 17:00:00.0 |
咨询报名: | 冯尧029-*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协议转让;如征集到两家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如征集到三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 | ||
其他事项: | |||
受让方按照成交价款的0.2%向西部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佣金,按成交价的0.8%向提供报价系统服务的机构支付技术服务费 。 标的查看标的联系人:刘新政,联系电话:*。 报名咨询:冯经理 029-*;* 服务监督:(029)*;* |
标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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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位于烟台芝罘区白石路110号办公楼房产及土地使用权 | 标的编号: | GG*BA01 |
品种: | 实物资产 | 币种: | 人民币 |
转让底价(万元) | 万元 | 保证金: | 万元 |
标的所在地区: | (略) 芝罘区 | ||
坐落位置: | 烟台芝罘区白石路110号 | 房屋证号: | 烟房权证芝字第*号 |
建筑面积: | 1730.85平方米 | 目前用途: | 办公 |
附属设施: | 使用年限(年): | ||
已用年限(年): | 30 | ||
附加信息: | 以下信息均摘自评估报告,1、烟台白石路办公楼南临白石路,东临建设路。7层,层高3.3米,东西长19.90米,南北宽13.72米,无电梯,1993年3月建成投入使用。2、土地使用证编号为:烟国用(2009)第*号,证载:土地使用权人为中国石化集团 (略) (略) ,土地性质为划拨,用途商服用地,土地面积为701.00平方米。3、土地开发程度为宗地外“七通”(通路、供电、通讯、供水、排水、供热、供气)及宗地内土地平整,容积率为2.47,土地使用权年限为无年期限制。 | ||
评估机构: | 北京芊海房地产 (略)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5月31日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 (略) 备案 | 备案核准(备案)日期: | 2023年2月20日 |
转让标的账面值(万元):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转让方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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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中国石化集团 (略) (略) | 转让方类型: | 法人 |
所属地区: | (略) 历下区 | ||
注册地址: | (略) 历下区经十路13777号中润世纪城9号楼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吴劲松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经营规模: | 业务无法提供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石化集团 (略) (略) |
批准文件: | 批复 | 内部审议情况类型: | 其他 |
批准文件名称: | 关于烟台白石路办公楼处置的批复 | 批准文号: | 资产工单鲁财【2022】7号 |
批准日期: | 2022-06-22 | ||
备注: |
交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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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会名称: | 位于烟台芝罘区白石路110号办公楼房产及土地使用权 | 竞价类型: | 整体转让 |
交易状态: | 挂牌 |
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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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万元):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的内容仅为挂牌价格制定的参考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资产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评估报告和信息发布所载清单、图片展示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 2、本项目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本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充分清楚、理解和接受转让方所披露转让标的房屋和土地现状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未查阅、勘察或未审慎查阅、勘察相关资料及标的现状或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和瑕疵为由,向转让方或西部产权交易所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退还标的资产、解除《资产交易合同》等 ); (2)本方接受并同意转让方按照标的的实际状态进行交付; (3)本方已自行了解标的资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并符合标的所在地相关部门和机构对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同意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及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4)本方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的交易价款和服务佣金一次性支付至西部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5)本方同意西部产权交易所在出具资产交易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本方同意在转让方收到全部价款后 5个工作日内赴现场,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进行实物资产确认。该确认完成后,转让方即已完成标的资产交付的义务; (7)本方同意标的资产损毁、灭失的风险,在标的资产交付之前由转让方承担,标的资产交付之后由受让方承担; (8)本方同意在标的资产交付10个工作日内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配合; (9)本方同意标的资产交易过程中,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交易相关方互不追究其他方任何责任。 3、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资产标的情况,按照资产转让公告的要求在云系统提交受让登记意向后,即可交纳交易标的对应保证金到指定银行账户,截止时间为挂牌公告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提交资料并交纳了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资产标的承诺的确认。 4、查看标的时间电话提前预约, 标的查看标的联系人:刘新政,联系电话:*。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1、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购买标的物资格的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参与受让标的,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2、该标的土地性质为划拨土地,产生的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3、转让底价为含增值税价格。 3、项目更多信息请各意向方前往西部产权交易所查阅评估报告等备查资料。 |
保证金设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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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万元): | |||
处置方法: | 1、报名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只能通过意向受让方在西部产权云交易系统注册的本人(单位)的账户在挂牌公告期内按照系统提示的方式和账户交纳,未按要求所交保证金为无效保证金,由交易所直接予以原路径退回。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挂牌公告日结束当日的17:00时(以到账时间为准)在挂牌公告日结束当天的17:00时没有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无效保证金,不得参与后续交易。 3、竞买成功的报名者,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买失败的报名者,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原途径无息退还。 4、保证金处置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西部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 ||
保证事项: | 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意向受让资格审核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如因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和西部产权交易所将扣除项目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赔偿:1、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和相关服务佣金的。 4、在转让方必要的配合下,因受让方原因导致转让标的产权权属过户手续不能履行的。5、《西部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交易规则》及《西部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的竞买人违约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式:交易所将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优先扣除交易服务佣金、竞价服务佣金等服务佣金,其余部分作为转让方、代理会员等相关方的赔偿。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赔偿的,利益受损方可向意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 |
挂牌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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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 | 10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协议转让;如征集到两家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如征集到三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 | ||
招投标(或权重报价)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无 |
交易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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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加价幅度(竞价时必须是加价幅度的整数倍): | 万元 |
项目推荐资料 | 受让资料.zip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