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转让气罐均为报废气罐,属于废旧物资,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安全保证及售后服务,标的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次因使用转让标的废旧物资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本项目披露的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资产与其完全一致。具体以公告内容为准。 1、意向受让方应现场勘验,如因未到现场勘验导致受让后弃标等责任应由受让方承担。标的照片仅供参考,资产状况以实际勘验为准。 2、受让方需在赤峰特检所的监督下进行对气瓶的破损工作(例如用角磨机对气瓶瓶体进行切口处理),所有气瓶都在赤峰特检所暂存,受让方负责进行气瓶的运走。由于铭牌标注重量为设备总重,实际标的物只有气瓶(不包含盘管,鞍座,绕片式汽化器等配件),且内部存有非金属隔温阻燃材料,仅对单体瓶重进行评估,并非对实际瓶体进行侧重,评估重量仅供参考,受让方需对标的物为以实际现场查看为准。 3、项目成交后,转让方可按照税法相关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在通过e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 (略) 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5、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收费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7、受让方交接标的 (略) (略) 缴纳履约保证金¥*.00元,大写:人民币*万*仟元整。在交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的报废手续、标的搬运、现场清理等工作。标的物交割完成后,待相关单位( (略) 、市场监督管理局、质监局等)对本批待报废钢瓶出具报废相关文件后,转让方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标的报废的相关手续;标的物搬运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因报废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及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 (略) 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