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于2023年3月27日受理了山东 (略) 塑料板、管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7日—2023年3月29日(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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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附件 |
1 | 山东 (略) 塑料板、管材生产项目 | (略) 莱芜区高庄办事处沙王庄村村西 | 山东 (略) | 山东 (略) | 2023-3-27 | 鲁泰环保:塑料管、板材生产项目.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