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略) 场,位于千尺村6组白马街,市场整体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大棚覆盖约3500平方米。(场地四至边界及设施设备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
二、资产管理
该处资产属百丈镇政府国有资产。
三、招租要求
(一)承租 (略) 场日常维护,所产生的费用承租人自行解决。 (略) 场对面停车场, (略) 场配套设施, (略) 场交易人员停放车辆,一并交由承租人管理,但承租人不得收取停车费。
(二)承租 (略) 场进行改造,需经过百丈镇人民政府同意后,方可进行。承租人在租赁期增加的设施、设备等,在租赁期满日主动搬走,否则出租方有 (略) 置,没有任何补偿。
(三)租赁期间,百丈 (略) 场进行改造和维护,承租方应积极配合,不得无理阻挠。
(四)承租方的经营管理必须符合百丈镇人民政府和千尺村村委会的相关要求,否则百丈镇政府有权直接取消其承租资格,单方解除承租合同。
(五)承租人自行负责租赁期间的水、电等,同时要确保使用期间达到环保要求。承租人在租赁 (略) 场和停车场的安全生产和卫生保洁等工作,必须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落实相关措施。
四、招租时限
租赁期为1年,自2025年1月20日—2026年1月19日,期满后视情况续签合同或重新招租。
五、竞租底价
竞租底价为*元/年。
六、报名方式
参加竞租的竞租人需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材料进行现场报名(1、企业和合作社:营业执照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不接受联合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5年1月7日至1月13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二)报名地点: (略) (略) 百丈镇人民政府三楼财政办。
(三)交保证金:交纳竞租保证金*元(收款单位: (略) (略) 百丈镇人民政府,开户行:雅安农商银行 (略) 支行,银行账号:*70,交款截止时间:2025年1月13日17:00)。未按期如数交纳保证金者,取消本次竞租资格。
七、现场竞价
(一)竞价时间:2025年1月14日下午15:00。
(二)竞价地点: (略) (略) 百丈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三)竞价要求:参加现场竞价的竞租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保证金收据。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和被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公开竞价:采用口头竞价的方式进行竞价,每次竞价递增幅度不得低于1000元(包含1000元)的倍数。竞租人一经报价后,便不可撤销,否则没收竞租保证金,取消竞价资格。出价最高者,由主持人宣布为竟得人,一经主持人宣布为竟得人,即确认成交。
八、结果公示
(略) (略) 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九、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后3日内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签订后3日内,竞得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百丈镇人民政府指定账户一次性交清成交租赁费,同时竞租保证金*元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租赁期满后无违法、违规、资产损毁等情况的,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十、特别说明
(一)竞租人应进行现场考察,充分了解标的现状,作出科学的竞租分析和投资决策。
(二)竟租人应保证有充足资金参与竟租,在公示期满后3日内签订租赁合同,签订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交清成交租赁费,如无特殊原因,未在签订合同后3日内交清租赁费或公示期满后3日内故意不来政府签订合同,则视为恶意竟租,缴纳的竟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三)竞租人竞租成功后所产生的所有责任和风险,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四)未竞租成功者,所交纳保证金在2025年1月24日前无息退还。
(五)租赁期间,出租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出租方应赔偿承租方1年的租金作为违约金,并退还承租方已交的租金。租赁期间,如承租方因经营不善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承租方应提前三个月告知出租方,并将场地修复完好后退还出租方,租赁保证金不予退回,当年租金不予退回。租赁期间,如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出租方需退还承租方已交未使用的租金和保证金。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出租方负责解释。
联系人:周梵;联系电话:*。
(略) (略) 百丈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