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永川区红炉镇清水河山洪沟治理工程
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略) 永川区水利站:
你站《关于审批永川区红炉镇清水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请示》(永水利站〔2023〕62号)收悉。根据精佳 (略) 编制的初步设计概算书及重庆图强 (略) 概算审核报告,经研究,现将永川区红炉镇清水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207-*-04-01-*
二、项目单位: (略) 永川区水利站。
三、项目建设地址:红炉镇。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河道治理轴线总长5.56km,其中小安溪河段长1.028km,上起清水河汇入小安溪河口,下至黑水函;清水河主河道长3.026km,上起左右支沟汇合口,下至清水河汇入小安溪河口;左支沟长0.532km,上起木红路公路涵洞,下至左右支沟汇合口;右支沟长0.974km,上起田坝子公路涵洞,下至左右支沟汇合口。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407.4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40.54万元,独立费用122.34万元,基本预备费48.14万元,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补偿投资338.19万元,环境保护工程16.70万元,水土保持工程41.57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
六、其他要求:本项目为大力实施以工代赈项目,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环节中要严格按照以工代赈相关工作要求,坚持应用尽用、能用尽用的原则,切实加大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力度,尽可能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要通过设备、场地等开展实用技能和安全生产培训,帮助务工的群众掌握实际操作技能。要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规范签字确认和公示公开等程序。项目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时,应将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和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等相关事宜作为专门条款列入合同。
七、请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工程招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强化项目投资控制、抓好项目工程质量、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建成并交付使用。请据此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标准实施建设,确保不突破核定的总投资。
(略) 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