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略) 樟木枝丫材除味处理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枞阳经济开发区建设和生态环境局拟批准《 (略) 樟木枝丫材除味处理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天。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电话: | * | 传真: | / |
地址: | 枞阳经济经开区管委会 | 邮编: | * |
项目名称: | 樟木枝丫材除味处理综合利用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枞阳县枞阳经济开发区横埠工业园 | ||
建设单位: | (略) | ||
环评机构: | 安徽 (略) | ||
项目概况: | 项目选址位于枞阳经开区横埠园区,租赁租赁 (略) 闲置厂房进行建设,厂房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购置削片机、皮带运输机、蒸馏罐、蒸发器等设备以及其他相关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加工樟木枝丫材*吨、生产木片*吨及生产樟木粗油800吨的生产能力。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编号:2305-*-04-03-*)。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施: | (一)施工期安排好作业时间,噪声排放需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二)施工期生活污水通过现 (略) (略) (略) ,排入横埠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运营期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新建,有效容积70m3)收集后全部回用于冷却补充用水,非 (略) (略) 排入横埠河;油水分离废水经隔油沉淀池(新建)处理后部分回用于冷却补充用水,剩余部分废水与软水制备废水、蒸发器 (略) (略)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现有)预 (略) (略) ,项目 (略) (略) 接管进入横埠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外排废水执行横埠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横埠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 (三)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建筑施工“围、盖、洒、洗”等措施,项目施工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六个百分之百”,严格控制粉尘排放。项目运营期削片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尾气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蒸馏冷凝废气通过密闭收集后进入一套“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尾气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项目运营期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中排放限值要求。 (四)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建筑垃圾定点堆放,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开挖土方采取遮挡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回填,做好绿化工作。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进行处理;一般固体废物经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堆场(建筑面积200m2),树皮、除尘灰、木屑、污泥等一般固废均外售其他单位综合利用,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回收处置;危险废物经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建筑面积10m2),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类物质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五)严格落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和《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同时落实《报告表》中规范设置排污口、厂区分区防渗等其他建议及措施。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期间, (略) 站进行受理公示(建设单位已主动公开环评全本信息),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有关群众的反馈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