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 (略) 商务厅关 (略)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商规〔2022〕1号)、《 (略) 商务厅关 (略) “十四五”成品油零售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 (略) 运〔2021〕2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业务科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红河州商务局局长办公会(2024年会议纪要第1期)研究通过,拟批准投资人中电建红河州建 (略) 尼格停车区南区、北区加油站使用《红河州2021-2025年成品油零售网点规划表》145-026、027号规划点,南区加油站在建个元高速公路LK46+700处、北区加油站在建个元高速公路K46+500处,距中电建红河州建个元高速苟街服务区29公里处新建中电建红河州建 (略) 尼格停车区南区、北区加油站。
中电建红河州建 (略) 尼格停车区南区加油站(东经:102°56′45′′,北纬:23°21′37′′)计划投资904.79万元,占地面积549.26㎡。设置加油机3台12枪。
中电建红河州建 (略) 尼格停车区北区加油站(东经:102°56′54′′,北纬:23°21′44′′)计划投资855.58万元,占地面积549.26㎡。设置加油机3台12枪。
现予公示:
新建加油站拟规划确认项目表(万元、立方米、台):
任何单位、个人如对上述公示新建加油站项目有异议,请在2024年1月25日—2024年1月29日(5天)内,向州商务局政策法规科反馈。
电话:0873-*
电子邮箱:*@*63.com
邮编:*
通讯地址: (略) 观澜路红河州商务局政策法规科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