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略) 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2月6日—2023年2月10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通讯地址: (略) 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1 | 一新新材料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 (略) 璧山区璧泉街道锡山路104号2号厂房 | 重庆一 (略) | 重庆 (略) | 项 (略) 璧山区璧泉街道锡山路104号2号厂房,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建成后,预计生产改各类塑料板2000t/a。 | 废气:各台挤塑机废气口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各项废气通过负压抽风收集合并至“过滤棉+UV+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排放高度15m,内径0.6m。 破碎工序密闭进行,厂房内沉降,加强通风。 废水:本项目的生活污水和地坪清洁废水依托 (略) 已建成的生化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往璧山高新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最终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璧南河。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厂区设垃圾桶, (略) 政环卫部门外运处置。 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设1座危废暂存区(面积约20m2),危险废物分区分类暂存,张贴相应标识标牌,危废暂存区设“四防”处理,地坪上方设置托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设计。 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交由废品回收站处置;设1个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建筑面积约15m2),张贴相应标识标牌,地坪做防渗处理。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设备噪声,对产生机械噪声的设备采取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的环境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