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2年5月11日)
2018年9月, (略) (略) 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 (略) 、 (略) 署,我市“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航空航天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完成 *** 万个图斑调查任务,全面查清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 *** .95公顷。其中,水田 *** .3公顷,占 *** %;水浇地 *** 公顷,占0.11%;旱地 *** .5公顷,占 *** %。磐石市、舒兰市、桦甸市、蛟河市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市耕地的 *** %。
位于2度以下坡度(平地)的耕地 *** .96公顷,占全市耕地的 *** %;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 *** .31公顷,占 *** %;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 *** .5公顷,占 *** %;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 *** .21公顷,占2.17%;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 *** 公顷,占0.05%。
二、种植园用地 *** .41公顷。其中,果园 *** .98公顷,占 *** %;其他园地 *** 公顷,占 *** %。园地主要分布在蛟河市、船营区、磐石市、永吉县、丰满区,占全市园地的 *** %。
三、林地 *** 公顷。其中,乔木林地 *** .16公顷,占 *** %;灌木林地 *** 公顷,占0.34%;其他林地 *** .82公顷,占5.46%。林地主要分布在蛟河市、桦甸市,占全市林地的 *** %。
四、草地 *** 公顷。其他草地 *** 公顷,占100%。草地主要分布在蛟河市,占全市草地的 *** %。
五、湿地 *** 公顷。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其中,森林沼泽 *** 公顷,占5.97%;灌丛沼泽 *** 公顷,占0.56%;沼泽草地 *** 公顷,占4.38%;内 *** 滩涂 *** 公顷,占 *** %;沼泽地 *** 公顷,占2.94%。湿地主要分布在蛟河市、桦甸市、舒兰市、丰满区,占全市湿地的 *** %。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 .29公顷。其中,城市用地 *** .56公顷,占 *** %;建制镇用地 *** 公顷,占6.96%;村庄用地 *** .43公顷,占 *** %;采矿用地 *** 公顷,占4.42%;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 *** 公顷,占1.38%。
七、交通运输用地 *** .29公顷。其中,铁路用地 *** 公顷,占9.12%;公路用地 *** .74公顷,占 *** %; (略) *** .32公顷,占 *** %;港口码头用地 *** 公顷,占0.04%;管道运输用地 *** 公顷,占0.04%。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55公顷。其中,河流水面 *** .99公顷,占 *** %;水库水面 *** .76公顷,占 *** %;坑塘水面 *** .4公顷,占 *** %;沟渠 *** 公顷,占8.26%;水工建筑用地 *** 公顷,占1.38%。蛟河市、桦甸市水域面积较大,占全市水域的 *** %。
“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同时也反映出我市耕地保护、生态环境、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针对性的有效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严格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要完善早发现、早制止、 (略) 的工作机制, (略) 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要坚持系统观念,尊重自然规律,合理安排 (略) 。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各级政 (略) 会发展重大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充分发挥“三调”成果在服务 (略) 会管理、支持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中的基础性作用。
吉林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吉林市规划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