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商务厅、 (略) 财政厅、 (略) 乡村振兴局 (略) 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相关配套政策的通知》(皖商办建函[2022]288号)、《枞阳县商务局、枞阳县财政局、枞阳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枞阳县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相关配套政策的通知》(枞商[2023]12号)和《 (略) 义安区关于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日常监督管理办法等三个办法的通知》(义商[2023]33号)等文件要求,经枞阳县、义安区组织申报、初审,市第三方机构审核验收通过,现将枞阳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 (略) 商务局反映,并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电话。
联系方式:市建科: *,机关纪委: *。
附件:枞阳县、义安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验收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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