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宁夏同心县抗旱应急水源白石头沟调蓄工程
建设单位:同心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环保设施验收单位:宁夏 (略)
开工日期:2015.7.30
竣工日期:2016.9.30
建设内容:本项目实际建设同环评阶段一致。项目总占地面积35.4hm2,工程设计淤积库容为1.4万m3,调节库容为149.5万m3,总库容为淤积库容、防洪库容(设计)、调节库容之和,约151万m3,为Ⅳ等小(Ⅰ)型,主要建筑物有蓄水池、输水建筑物、引水建筑物、泵站及道路修复等。
变动情况:本项目在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建设内容一致。按照环办〔2015〕52号《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竣工自主环境保护验收指南》(宁环发〔2021〕29号)及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逐条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分析,最终判定本项目变动内容不属于重大变更。
环保手续审批情况:2015年4月宁夏同心县水务局委托宁夏环 (略) ( (略) )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了《宁夏同心县抗旱应急水源白石头沟调蓄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2015年6月1 (略) 环境保护局以吴环表审〔2015〕48号对项目环评进行了批复。
验收结论:宁夏同心县抗旱应急水源白石头沟调蓄工程属非污染生态类项目,在设计、施工、运行过程中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与生态保护及恢复措施有效,施工期扰动的生态得到良好恢复,工程实施过程中无重大变更,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的要求,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准许通过验收的相关要求,建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日期: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30日,共计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