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19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2024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37号)文件精神,经择优筛选、局务会议通过,2024年续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心建设由 (略) 承担,主要内容为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配套建设,购买服务费*元;家庭农场、合作社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由古田县农村信用联社承担,购买服务费*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6日。
各有关单位及社会各界若发现所公示的情况,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请于公示期间向县 (略) 实名举报。
监督电话:0593—*、*
古田县 (略) ???
2024年12月31日????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19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2024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37号)文件精神,经择优筛选、局务会议通过,2024年续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心建设由 (略) 承担,主要内容为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配套建设,购买服务费*元;家庭农场、合作社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由古田县农村信用联社承担,购买服务费*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6日。
各有关单位及社会各界若发现所公示的情况,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请于公示期间向县 (略) 实名举报。
监督电话:0593—*、*
古田县 (略) ???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