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9
二、项目名称:原安县已验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项目区变更核查及整改项目优于0.2米正射影像与激光点云航飞测绘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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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略) | (略) 锦江区沙河*号B座2304室 | 45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 (略)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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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测绘服务 | 原安县已验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项目区变更核查及整改项目优于0.2米正射影像与激光点云航飞测绘服务 | 序号 市(州) 县(市、区) 项目名称 1 (略) 安州区 (略) 安县界牌镇与安县晓坝镇黄羊村、关心村、中心村、雎水镇金华村、白河村、青云村、光明村、教场村、东林村灾后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2 (略) 安州区 (略) 安县宝林镇、永河镇与安县秀水镇金山村、乐兴镇新光村、团心村、双河村、先锋村、文明村、青龙村、白云村、民生村灾后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3 (略) 安州区 (略) 安县界牌镇与安县桑枣镇上清村等13个村、沸水镇枫香村等10个村灾后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4 (略) 安州区 (略) 安县界牌镇与安县河清镇前锋村、白马村、金光村、云华村、永河镇梓潼村、和平村、金星村灾后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5 (略) 安州区 (略) 安县花荄镇与安县塔水镇三泉村、双林村、白塔村、青安村、浮萍村、柑子村灾后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6 (略) 安州区 (略) 安县宝林镇、永河镇、秀水镇与安县秀水镇新民村、五一村、九一村、东风村、六一村、方林村、群益村、柏林村灾后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7 (略) 安州区 (略) 安县花荄镇、界牌镇、迎新乡与安县秀水镇五星村、双泉村、红桂村、高山村、新田村、新春村灾后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8 (略) 安州区 (略) 安县河清镇、迎新乡与安县秀水镇长春村、龙泉村、灯塔村、蟠龙村、天竺村、牌坊村灾后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9 (略) 安州区 (略) 安县界牌镇、雎水镇、宝林镇与安县秀水镇青松村、珍珠村、水井村、桥楼村、火光村、朝阳村、大泉村、潼桥村、农联村、顺江村灾后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10 (略) 安州区 (略) 安县界牌镇与安县迎新乡大溪村、七一村、铜锣村、月峰村、马灵村灾后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11 (略) 安州区 (略) 安县花荄镇与安县塔水镇春林村、裕丰村、明星村、白庵村灾后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12 (略) 安州区 (略) 安县界牌镇与安县永河镇观庄村、海泉村、金花村、五泉村、同心村、插山村灾后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13 (略) 安州区 (略) 安县界牌镇与安县迎新乡卧龙村、皇觉村、河清镇桂花村、宝华村、年丰村、广红村灾后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14 (略) 安州区 (略) 安县花荄镇与安县黄土镇芋河村、柴育村、方碑村、长生村、兴仁乡茶园村、五郎村、石庙村灾后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15 (略) 安州区 (略) 安县花荄镇与安县黄土镇八一村、北真村、江池村、喇叭村、民主村、石鸭村、友谊村、人民村、明月村灾后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16 (略) 安州区 (略) 安县花荄镇与安县花荄镇西桥村、马安村、斩龙村、红花村、回龙村、联丰村、狮子村、界牌镇五显村灾后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17 (略) 安州区 (略) 安县界牌镇与安县塔水镇安塘村、龙桥村、油房村、联盟村、七里村、双堰村、高观村、开喜村、蚕丝村、团结村灾后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18 (略) 安州区 (略) 安县花荄镇与安县花荄镇红武村、六合村、竹园村、太平村、先林村、兴隆村、柏杨村、界牌镇龙集村、石岭村灾后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19 (略) 安州区 (略) 安县界牌镇与安县宝林镇赤林村、乌龙村、涌泉村、大沙村、通裕村、高林村、清泉镇红堰村、双星村、金塔村、白果村、古井村、金泉村、大埝村、双石村灾后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 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1、工作依据 (1)法律法规依据: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核定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的通知》(国土资发〔2018〕31号);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反馈储备补充耕地复核认定结果的函》(自然资办函〔2020〕852号);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 《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关于进一步严格新增耕地报备入库有关事项的函》(自然资耕保函〔2021〕38号); 《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关于补充耕地项目报备入库管理有关事项的函》(自然资耕保函〔2021〕76号); 《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关于开展承担国家统筹任务补充耕地项目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厅耕保函(2022)246号); (略) 自然资源厅耕地保护监督处《关于印发承担国家统筹任务补充耕地项目排查整改技术方案的函》(耕保函〔2022)252号〕;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重点地区土地整理补充耕地项目排查整治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1680号); 《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关于抓紧做好补充耕地问题排查整改的函》(自然资耕保函〔2022〕79号);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改进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483号); (略) 自然资源厅《 (略) 级投资土地整理补充耕地项目整改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源发〔2023〕5号);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土地开发整理标准》(TD/T1011~1013-2000) ; 《关于进一步加强补充耕地项目管理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22〕61号); 《关于加快实施补充耕地项目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2〕412号); 《关于进一步改进和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19〕44号)。 (2)技术依据: 《 (略) 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勘测定界技术导则》(2012.10); 《 (略) 农村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导则》(2022.6); 《 (略) 农村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导则》(2022.6); 《 (略)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川财投[2012]-139号)及参照川国土资发营改增后【2017】42号》; 《 (略) 垦造水田工程技术指南》 (2022.6); 《 (略) 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导则》(2022年版); 《 (略)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工作技术指引(2019试行版)》; 《无人机航摄安全作业基本要求》(CH/Z 3001-2010); 《无人机航摄系统技术要求》(CH/Z 3002-2010); 《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CH/Z 3003-2010); 《低空数字航空摄影规范》(CH/Z 3005-2010);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 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政策、规范、标准要求等。 1. 服务内容及范围 (1)服务内容:完成原安县已验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项目区变更核查及整改项目优于0.2米正射影像与激光点云航飞,对项目区所有地块进行摸底调查,落实具体整改地块位置、数量及现状,对所有整改地块进行逐个航飞,形成优于0.2米正射影像和激光点云成果。 3、服务成果 项目成果包括:项目优于0.2米正射影像与激光点云等(纸质版3套,电子版1套)。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 按照“原安县已验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项目区变更核查及整改项目优于0.2米正射影像与激光点云航飞测绘服务”磋商文 件“第三 章 磋商项 目 技术、 服务 、商 务及其 他 要求”的 服务标准执 行。 | 45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友全、朱泱、陈木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供应商支付,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相关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7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安州区自然资源局
地址:花荄镇恒源大道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倍和 (略)
地址: (略) 科创园区八角中路8号香槟华府一期8栋3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四川倍和 (略)
电话:*
四川倍和 (略)
2023年12月25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 (略)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