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发改审〔2024〕11号
(略) 两型社 (略) :
《关 (略) 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基地(留置场所扩容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略) 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基地留置室不足的现状,实现功能集中、分区管理,同意你单 (略) 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基地(留置场所扩容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402-*-04-02-*)。
二、项目建设地点:岳塘区楠木村,红易大道以南,昭华大道及武广高铁以东。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1)房间功能调整和室内装修: (略) 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基地留置专区6#楼第二层的25间房间进行功能调整和装修;(2)出入口和雨棚改造:对象楼6#楼东侧门廊拆除和新增玻璃雨棚,新建钢结构楼梯、电梯(医用),设置门禁系统;对象楼6#楼西侧的大厅新增出入口雨棚;(3)设备购置和信息化改造:更换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二楼信息化改造和建立智慧看护系统。
四、项目单位: (略) 两型社 (略) 。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413.*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167.*元(其中信息化建设688.*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8.*元,预备费67.*元。 (略) 财政安排。
六、 (略) 财政局明确的渠道解决资金问题,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七、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八、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照限额设计原则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委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九、本项目建设工期7个月。
十、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自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应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2年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