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设备评估项目竞争性谈判
更正公告
各投标人:
我公 (略) (略) (略) 委托代 (略)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设备评估项目的竞争性谈判事宜,并于201 (略) 。因公告内容有误, (略) 。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承担民事责任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已三证合一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略) 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存在 (略) 的重大诉讼情况,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 (略) 范围内无不良记录;
3.3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4 有依法 (略) 会保障金的良好纪录;
3.5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3.6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多家单位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划分有标包的项 (略) 要求):
3.7.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
3.7.2 (略) 、 (略) ;
3.7.3 (略) (略) 或控股公司;
3.7.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3.8 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
二、更正信息: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获得国家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风险评估二级以上证书;
3.2具有满足等级测评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参与本项目的测评技术人员均 (略) 颁发的等级测评师资格(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中级及以上等级测评师)。
3.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承担民事责任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已三证合一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4 (略) 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存在 (略) 的重大诉讼情况,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 (略) 范围内无不良记录;
3.5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6 有依法 (略) 会保障金的良好纪录;
3.7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3.8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多家单位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划分有标包的项 (略) 要求):
3.9.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
3.9.2 (略) 、 (略) ;
3.9.3 (略) (略) 或控股公司;
3.9.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3.10 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
其余内容不作更改。请按变更 (略) ,为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三、招标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省贵安新区高端装备制 (略) 园区
联系人:韦泽星
电话: ***
四、招标代理机构: (略) 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市富水南路19 (略) C栋10楼2号
联系人:罗叶
电 话: *** 、 ***
2016年 9月 2日